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杂志社
首页 > 投稿须知
 
/ 稿 /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尊敬的作者:
感谢您向本刊(ISSN 1672-9285、CN 11-5274/D)投稿!本刊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出刊。您投稿时,邮箱会自动回复并提示来稿要求,请投稿作者自觉遵守本刊来稿要求和注释体例,如所投稿件与本刊要求不符,请自行修改。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审稿之后会及时通知文稿是否录用,请耐心等待。本刊不接受来稿是否录用的咨询。
一、本刊对来稿的要求
1.邮件和文档标题设置:来稿邮件主题栏格式: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论文使用word文档,文档名称格式: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
2.内容:论点明确、论证翔实、符合学术规范;须为原创,并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倡导首发和独立署名,请勿一稿多投。
3.编辑:论文标题使用三号黑体,以20字以内为宜,可以使用副标题;作者姓名使用四号宋体,置于标题正下方,若有多位作者须按序排列;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使用小四号宋体;“[摘要]”(小四号黑体)200字左右,“[关键词]”(小四号黑体)3-5个;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全文使用固定值25磅行距;全文字数以4000字—8000字为宜。
4.英文:标题、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于文后附相应英文。
5.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6.图表:必须使用图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7.译文投稿:以翻译文章投稿者,请附寄原文及原文作者授权翻译的书面许可。
二、本刊注释体例
1.文稿注释采用脚注,置于标点之后的右上角,以“[]”标明序号;作者和正文连续注码,作者注释请标明作者所在单位和技术职务。
2.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3.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X],某某书,第X页”或者“前引[X],某某文”。
4.两个注释相邻的,采用“同上书,第X页”或者“同上文”。
5.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的,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的,注明“第X页以下”。
6.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X”版、“修订版”等。
7.引文出自报刊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8.原则上要求所引资料出自公开出版物。未公开发表的,采“XXXX年印行”。
9.原则上不引用网上资料。确有必要的,应注明作者、篇名、网站名称、详细网址、上传时间及访问时间。
10.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来稿请另外注明作者、译者真实姓名、职称、职务、单位、通讯及电邮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来稿发表时署名听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编辑技术处理,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注明。
2.为便于学术交流,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分配,本刊不另行支付作者、译者报酬。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3.本刊刊稿版权属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任何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本刊发表的文章行为须事先获得本刊编辑部的书面许可。刊稿仅反映作者个人观点,并不必然代表编辑部或主管、主办单位的立场。
四、稿酬
本刊不收取版面费,且一经发表,即付稿酬,并赠送样刊2本。
五、本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24
点击在线投稿

 
 
 

(c)2008-2018 学术规划网

 

本站产品最终解释权归NDHX.NET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